2012年12月20日 星期四

光棍萬歲


賴芳玉
、、、和老師請益美國婚姻制度,隨後笑稱給老師一則關於單身的趣事了(老師倡導禁止單身歧視),在這也與朋友分享了:

"『我單身,我驕傲』一人消費,沒有拖累,獨立自主,拍板乾脆;不掃房屋,不疊床被,不停囉嗦,不用下跪;所有收入,自己支配,花錢瀟灑,當家絕對;能吃能餓,能喝能醉,能愛能恨,能熬能睡;奔波勞累,身心疲憊,我行我素,無怨無悔;人生短暫,自由可貴,單身倍好,光棍萬歲"

 
好友:
回苗栗開同學會,在你還是頭一遭!
坐上餐桌,我和同學話家常,
就如台北的同事們一樣,
大家談笑風生,妳慢慢也加入,
五十年不見,離情別緒積得夠多,
一下子怎麼說得完?
 
可是,我提議要和師長,以及別桌同學敬酒,
妳卻遲遲不肯,
就像妳遲遲不肯,來參加中學同學聚會一樣。
這次總算被同學說動,
妳說,如果我去,妳就去。
起碼,妳鬆動了,我當然更要參加啦!
把妳哄,也要哄回苗栗!
 
這幾十年,妳為家人付出,
弟弟妹妹的成家立業,哪樣不是妳打理?
爸媽的最後,也是妳一手包辦,
當一切打點完畢的時候,
才發覺,把自己的婚姻大事給忘了!
是被耽誤的吧!
千萬千萬不要說,是妳的錯喲!
 
記得妳的媽媽,在過世前,
囑咐妳,將來要住在寺廟的隔壁,
免得孤單寂寞,被人欺負。
閒暇時,也有出家人做朋友,
想念阿彌陀佛,牠隨時駕到!
 
其實如今,單身貴族到處都是,
那是個人的選擇一一一大方說,
有些人寧缺勿濫;有些人喜歡自由、、、
想婚的就婚;想昏的為必昏,拿定主義就好。
妳看看,賴律師說,
有人乾脆寫詩,歌頌它!
自由可貴,單身倍好,光棍萬歲。
 
 
 
妳還是五十年前的老思想吧!
那時候,年過三十,還沒結婚,
不管男女,大家都投以異樣的眼光。
常常為了躲避,他人的詢問,
而停止一切社交活動,
無形中,真的落入了孤單寂寞裡,
人家又冠上"怪物"等等指控,
妳也百口莫辯!
 
其實,我以為人和人之間的交往,
不管男女,都是緣分,
尤其參加這次同學會,更有感覺,
五十年前,玩在一起的,頭碰頭,膩在一起,
頭蝨傳來傳去的,
五十年沒見,還是熱絡得很。
三年同班,不交談的,
如今還是,話不投機半句多!
 
生死都由它,不能作主了,
一切隨緣吧!
大概沒有愛情,也可以有更多友情,
起碼有更寬闊的活動範圍,
也許,也許還另有收穫呢!
 
 
 

1 則留言:

  1. 說得真好!
    單身有單身的可貴,自由有自由的幸福。
    素玉有圓滿的父母緣,心安無愧,
    從此可以做自己!
    想跟她說,希望她投入所愛,
    愛唱歌、愛讀書、愛畫畫、愛寫作、愛電玩、愛助人、愛旅行、愛、、、
    海闊天空,盡情發揮,不須靦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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