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友:
你也喜歡,東坡先生的文章對吧!
那時,你滾瓜爛熟,背誦他的詩文,
就是景仰他的氣宇、才情是吧!
再來分享一篇,如何?
劉、沈認屐
"南史":劉凝之為人認所著屐,即與之。
此人後得所失屐,送還,不肯復取。 又沈麟士
亦為鄰人認所著屐,麟士笑曰:"是卿屐耶?"
即與之。 鄰人後得所失屐,送還。麟士曰:
非卿屐耶?"笑而受之。
此雖小事,然處世當如麟士,不當如凝之也。
木屐真好耶!早年我們都穿過,對吧!
還真令人懷念呢,在那沒有塑膠的時代!
木頭做的鞋子,原來在魏晉南北時代就有了,
不是一般人所認定的:是日本人的專利。
你看劉、沈二人,南北朝時代就穿了,
還為了木屐,
讓東坡先生寫出這有趣的文章。
原來故事是發生在魏晉南北朝時代,
它記載在"南史"裡面。
主角是劉凝之、沈麟士二位隱士,
事情是這樣的:
他們都發生無獨有偶的事一一一
被人誤認,穿走他人的鞋子。
東坡先生覆述事件,都是簡單說:
"為人認所著屐"
"為鄰人認所著屐"
沒有太多的著墨 ,
用同樣的口氣,主要是表示事件條件相當,
結果,只因各人個性而有差異!
讓讀者能循線,看得一清二楚。
怎麼講呢?
當被誤認時:
"即與之"
一一一劉
笑曰"是卿屐耶?"即與之。
一一一沈
當誤認的鄰人,找到自己的木屐,
將原鞋,送還給原主時,
各人個性又冒出來了!
東坡先生很藝術的說:
"送還,不肯復取。"
一一一劉
"送還。麟士曰:非卿屐耶?笑而受之"
一一一沈
人物如此刻畫,真的宛如眼前,
一個太硬,認了;一個扳回面子後,釋放善意。
譬如,同樣是沈麟士,前後的戲,就很有看頭!
笑曰:是卿屐耶?即與之。
一一一前
非卿屐耶?笑而受之。
一一一後
活潑潑的喜怒哀樂,前後不同,躍然紙上!
多一個字便多餘,少一個字又交代不清,
那樣的好像吮著鳳爪,餘味無窮呀!
末了,東坡先生加註一筆:
"然,處世當如麟士,不當如凝之也。"
那是但書,
那是宦海浮沉多年之後,
作者的結論:如果被誤解,縱然當時無從自白,
最後一定也要澄清。
看吧:"非卿屐耶?",
鄰人還鞋,麟士柔中有骨,反問,
以現在的話講,就是:哦!不是你的喲!
可是一旦雙方,達成溝通諒解之後:
麟士,"笑而受之"。
難怪東坡先生說:處世當如麟士。
這是他的風骨呀!
分析極是。
回覆刪除待人處事,心胸寬狹,自有高下。
不過凝之雖骨硬量狹,仍勝過今人,
今人必定說,拿證據來,先打場官司再說。